2025年6月,一则“泡泡玛特被保洁员当废品丢弃”的案件冲上热搜——租户杨某称自己170多个泡泡玛特摆件被误扔,起诉索赔2万元,法院却只判赔2000元! 网友炸锅:“一个盲盒几十块,170个才赔2000?法院是不是判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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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并探讨一个关键问题——当你的贵重物品被“误扔”,到底能赔多少?
案件回顾:170个泡泡玛特,怎么就成了“垃圾”?
1. 租户:我的限量款盲盒被当废品扔了!
2024年2月,杨某租下北京某公司的房屋,并将170多个泡泡玛特玩偶搬进屋内,但未告知房东或保洁人员。几天后,保洁员打扫房间时,将这批玩偶连同展柜、展示盒一起当垃圾清理,最终被邻居捡走并丢弃。
杨某发现后立即报警,但玩偶已无法找回。他起诉房东公司,索赔2万元,理由是:
– 保洁员未确认物品归属就擅自丢弃,存在重大过失。
– 房东公司未尽到保管义务,应全额赔偿。
2. 房东公司:租户自己没说,怪谁?
公司辩称:
– 杨某未提前告知屋内有贵重物品,且合同未约定房东需保管租户财物。
– 保洁员按惯例清理“前任租户遗留垃圾”,无主观恶意。
3. 邻居证词:以为是没人要的玩具
警方调查发现,邻居张某某曾将这批玩偶带回家,但“觉得塑料小人没用”,最终扔进垃圾站。这一细节成为法院认定责任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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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为何只赔2000元?
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一审认为:
1. 保洁员有过错:泡泡玛特明显不是“老旧破物品”,未确认就丢弃属过失。
2. 租户自身责任:
– 未告知房东:杨某提前将玩偶放入房屋,却未提醒保洁员保留。
– 证据不足:杨某无法证明丢失的170个玩偶具体型号、价值。
3. 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双方过错,酌定赔偿2000元。
争议点:
– “未告知=活该被扔?” 网友质疑:房东是否有义务主动询问?
– 赔偿标准是否合理? 泡泡玛特隐藏款市场价可达上千元,法院为何按低价计算?
法律分析:贵重物品被误扔,如何争取最大赔偿?
1. 房东到底有没有保管义务?
– 一般情况:租房合同通常不包含财物保管条款,房东无主动保管责任。
– 例外:若租户明确告知(如书面说明),房东或保洁员仍丢弃,则需全责赔偿。
2. 如何证明损失金额?
– 购买记录:提供订单截图、付款凭证。
– 市场估值:若为限量款,可提交二手平台交易记录(如闲鱼标价)。
– 公证:对物品存放状态提前拍照、录像公证。
本案教训:杨某既未提前告知,又无具体玩偶清单,导致法院无法支持高额索赔。
3. 保洁员个人要赔钱吗?
– 雇主责任:保洁员受雇于房东公司,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
– 故意或重大过失:若保洁员私自变卖玩偶,可能涉嫌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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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法律不保护“沉默的人”
这起案件最值得反思的,不是2000元赔多赔少,而是事前沟通的重要性。如果杨某提前说一句“屋内有收藏品”,如果保洁员多问一句“这些要不要”,悲剧根本不会发生。
记住:你的沉默,可能会让法律也无能为力! 下次租房时,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