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规则不应当禁止近亲结婚、不应当规定只能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原因分析
—— 即使近亲结婚生育的子女出现遗传疾病的概率较高、爱情关系应当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
第三篇 社会规则不应当规定只能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爱情关系应当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
八、原始社会实行群婚制的时期,人们与陌生的异性发生性行为,人们不会产生性羞耻。
群婚制:
群婚制,又叫集团婚姻制,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按照路易斯·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血缘群婚
在同一原始群体内,同一行辈或同一年龄阶段的男女既是兄弟姐妹又互为夫妻的集团婚姻形式。这一规则排除了纵向的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直系血亲间的两性行为;两性行为只能在同一行辈的男女之间进行。
亚血缘群婚制
它仍是同辈分男女之间的集团婚,但是却从两性关系中排除了兄弟姐妹——起初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后来又逐步排除了血缘关系较近的兄弟姐妹——间的通婚。
——摘自《百度百科·群婚制》
在原始社会的实行群婚制的时期,人们普遍地为了生育子女而发生性行为。
后来,人们普遍地因为存在婚姻关系而发生性行为。
到了现代社会,人们普遍地因为产生爱情这个种类的感情而发生性行为。
似此,则每一男子在其选择其妻子之时,便限制于卡米拉罗依部落全部女子四分之一的范围以内了。
“倘若一位库比遇着一位一面不相识的依把达,他们俩彼此便以Goleer相称,即配偶之意。……似此,一个库比遇着一个依把达,纵令她(依把达)是属于其它的部落的,然而库比可以把她视为他的妻子,库比的这一权利,是为依把达部落所承认的。”
——摘自路易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杨东蒪、张栗原、冯汉骥 译
路易斯·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举例的卡米拉罗依部落有4个氏族。
卡米拉罗依部落的其中一个氏族的男子都叫作库比;
卡米拉罗依部落的另一个氏族的女子都叫作依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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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理,刑法、民法应当如何划分的规则及其原因分析》
《竞争体系:个人幸福理论》上篇
《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在法理中的因果关系分析》,这篇的举例中,提到“哈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