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村民麻某在自家菜园里种植了不少蔬菜。可有天麻某到地里给蔬菜浇水时却发现自己辛辛苦苦种植出来的蔬菜,被不知道谁家饲养的家禽啃食。
因长期发现这种情况,麻某决定报复这些家禽。
随后麻某将掺有农药的玉米粒抛洒自家菜园里附近。
之后,麻某家的蔬菜确实再也没有被家禽啃食的情况发生。可七天后,公安民警却上门找到麻某。
原来,同村家禽养殖户龙某家饲养的114只鹅因吃到麻某往菜园抛洒的掺有农药的玉米粒而死亡。
公安机关同时还证实这114只鹅有548斤重,价值8千多元,且掺有农药的玉米粒有呋喃丹成分,属高毒农药。据此,公安机关对麻某刑事立案调查。
1、有网友认为,是龙某自己没有管理好自己养殖的家禽,这也不能完全怪麻某吧?
也有网友认为,麻某家的蔬菜长期被家禽啃食,又怎么说呢?龙某是不是也要赔偿呢?
还有网友认为,麻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2、那么麻某的行为,最终是如何定性处罚的呢?
首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行为人主观目的是有特定的作案目标。即被侵害的客体是被害人个人的公民财产权,且数额方面以5千元以上为入罪依据。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其次,公安机关已经证实掺有农药的玉米粒具有呋喃丹成分,属高毒农药,且麻某的抛洒地点是在菜园处。即除了家禽会接触到外,人也可能会接触到。
也就是说,麻某的行为同时还可能会危害到不特定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故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定罪。
刑法第114条明确规定,以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换而言之,因麻某的行为已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即便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也应处3-10年。
据此,法院认定麻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最后,麻某的行为同时还侵害龙某的财产权,故应当要赔偿龙某一方的经济损失8千多元。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综上,法院经审理后根据麻某的犯罪情节、性质以及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判处麻某赔偿龙某的经济损失8190元。
3、最后,希望各位网友们务必要引以为戒。即当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当要依法维权,绝对不能以任何非法手段报复,否则,绝对是得不偿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