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及职员按照规定缴存的住房储备金,全部归入公积金个人账户,属于职工所有。各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务与责任为公积金缴存职员进行公积金管理,对未使用公积金进行计息计算,对每次提取额度进行计算。因此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就可以自行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提取业务。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任何手续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下发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通知规定,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因此以后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不需要收费的。
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办理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职工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自觉抵制“代提公积金”的非法小广告,缴存人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可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登陆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办事指南,或致电政务服务热线12345、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按正规、合法渠道办理业务,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