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2012年40岁的Z先生入职大厂某为技术公司,2018年5月某为公司以Z先生旷工三日为由将他解聘。Z先生将某为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年终奖、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约91万元。
经过一审、二审,官司打到了高院再审,2020年10月GD省高院再审认定,并无证据证明Z先生书写的《承诺书》是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下出具,可以认定为该《承诺书》是Z先生真实意思表示,某为公司只需支付Z先生正常工资收入,驳回了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诉求。
一、承诺书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有效?
上述事件的一个争议焦点为,Z先生在入职某为公司时除了签订劳动合同外,还亲手写了一份《成为奋斗者承诺书》,这是否有效。承诺书内容是这样的:
承诺人深刻理解公司所处行业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竞争激烈而残酷。为获得分享公司长期发展收益的机会,愿意长期艰苦奋斗,努力工作。承诺人承诺自愿成为奋斗者,自愿放弃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带薪年休假及带薪年休假工资。即使离职,无权也不会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有人说,Z先生白纸黑字写下了自愿放弃带薪年假和未休年假工资,现在反悔了向公司讨要,是违反承诺,没有契约精神。
然而实际上承诺书是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不过有效的承诺书前提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能被强迫、威胁、利诱、欺骗等。二是承诺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三是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而强制性规定是指其适用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通过约定予以排除或变更的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法律行为一般归于无效。因此Z先生自愿放弃的权益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我们再看《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所以承诺书完全违法了上述法条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过去对于那些通过承诺书或者协议约定员工放弃单位缴纳社保、后员工又诉求要求单位补缴的,一般都会认定承诺书或者协议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无效,不知道这个案例出现以后,类似承诺书或者协议效力的认定会如何变化。
二、承诺书会止于大厂吗?
有的小伙伴对Z先生的遭遇并不以为然,因为那离我们太遥远了,我们也没在大厂干活,但是我们不要忽视榜样的力量,大批企业包括大家所在的中小企业,有可能会跟风大厂,模仿承诺书太简单了,模板大厂已经写好了。
如果你通过选拔进入一家单位,这时人事主管拿出一份承诺书,让你抄写一下,和劳动合同一起交给他,你写还是不写?
写,感觉不舒服,不休年假的话那么陪伴家人、关心子女成长、照顾年貌父母、享受天伦之乐的时间就少了,再说不休年假也没有补偿,就是白干。
不写,那劳动合同还能签吗?人事主管没有威胁吧?你可以不签,但是原单位已经递交了辞呈、办理了劳动关系终解手续,接替你工作的人已经到岗交接完了,你眼下去哪里?没有收入怎么支撑家庭基本生活,权衡再三把心一横,签下承诺书是大概率事件。
如果一家单位新人都签了承诺书,在大浪淘沙的形势下,老人迟早也是跑不掉的。
一家企业的老板得了便宜,喝酒的时候难免会对其它老板炫耀,你看我的员工多好啊,其它老板一看是啊,一年真金白银省不少钱啊,为什么不推广承诺书呢,大厂经验啊。
众多中小企业老板得了便宜,会止步于未休年假工资吗?
三、充满人性vs诡计多端,谁可以走的更远、员工会和谁一起走?
稻盛和夫先生亲手创办了两家世界500强公司、救活一家航空公司,他在演讲和著作中谈及经营哲学时无数次强调,时刻要问自己,作为人,何谓正确,要有一颗利他之心,有这样的企业文化企业才有凝聚力,才能让员工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
不发未休假工资这样的便宜人家不会占?承诺书这样的小伎俩人家不会用?为什么人家不做?因为人家有信仰、有良心,有这些可以获得员工更多的贡献回报,特别是那些需要创造性劳动的更加是这样,高精尖技术不是苦力劳动可以掌握的。
承诺书这样的小伎俩会恶化劳资关系,破坏企业文化,扼杀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那么内地为什么盛行这样的小伎俩呢?说到底还是只看眼前利益。一个单位不缴纳社保,大池子的资金就会少一些,N家单位不缴纳社保,大池子的资金就会更少,大家退休能分到的钱就少了,所以大家反对。而一个人领不到未休年假工资,看起来只有一个人受损,其他人不会受损,就不去关心,可是当这样的行为蔓延开的时候,也许下一个就是自己受损。
如果大家都不以为然、漠不关心,也许有一天承诺书也会满天飞,就像当下996、末位淘汰、清理35/45岁员工泛滥成灾一样,到那个时候,谁也跑不掉,老板要求员工签下承诺书,也许要放弃的只有两样东西:放弃这、放弃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