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漯河市民政局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漯河市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提标扩面的通知》(漯民文〔2021〕10号),《临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临颍县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核准的批复》(临发改价〔2023〕6号)规定,我县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新惠民殡葬政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费。
一、免除范围和对象
在临颍县死亡并在临颍县殡仪馆办理殡仪服务及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
(一)临颍县常住人口;
(二)驻临部队现役军人;
(三)政府福利机构收养的人员;
(四)在我县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临颍籍的学生;
(五)与在临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我县打工的外来人员;
其他特殊对象,需要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由县民政局批准。
二、免除项目和标准
(一)每具遗体火化免收7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共计1100元。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主要包含遗体运输费用、遗体火化费用、遗体卫生袋费用、遗体冷藏存放费、骨灰寄存费、可降解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墓穴(骨灰堂格位)安葬补贴费等7项服务费用。具体免费价格见下表:
(二)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无名尸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每年年底由县民政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同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办理程序
(一)办理所需材料
1.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亡故者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亡故者为集体户口的,须提供集体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亡故者为在我县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县户籍学生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为驻临部队现役军人的,需提供驻临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亡故者为外来人员的,需提供与本县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惠民殡葬免费申请程序
符合惠民殡葬政策规定的人员亡故后,经办人(指亡故人员直系亲属)带上所需相关材料到县殡仪馆进行办理。
亡故人员家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过程中,选用超出本通知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之外的项目费用不予减免,规定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因没有采用而结余的费用不予返还或抵扣。
四、遗体接运
接运遗体工作由县殡仪馆提供专用殡仪车辆负责运送。
政策咨询电话:0395-8566074
举 报 电 话:0395-8861430